实践前沿

申城公筷公勺使用有了地方标准!本月起实施

来源: 上海发布 发布时间:2020-09-11

市健康促进办说,上海市地方标准《餐饮服务单位公筷公勺服务规范》(DB31/T 1239-2020)已于9月1日起实施。标准规定了餐饮服务单位公筷公勺基本要求,包括“每菜一筷或一勺”、鼓励餐饮服务单位自主创新,并推荐使用“公叉勺”等。详↓

据介绍,本标准适用于全市各类餐饮服务单位,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家庭用餐或聚餐可参照执行。标准具体包括7个部分的内容和2个附录文件,规定了餐饮服务单位公筷公勺基本要求,以及倡导使用、提供服务、清洁消毒与存放等方面的要求。

有四个重点值得关注:一是提出公筷公勺要与个人自用餐具予以显著区分和符合安全的基本要求;二是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对使用公筷公勺开展宣传和倡导,并将公筷公勺纳入各个环节管理之中;三是规定了餐饮服务单位在上菜、摆放、打包等方面使用公筷公勺的要求,同时建议餐饮服务单位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公筷公勺服务提供流程,并将服务流程纳入日常培训;四是要求对公筷公勺按照已有规范进行清洁消毒,并存放在专用区域。此外,对公筷公勺参考尺寸和服务流程给出具体示例,以供餐饮服务单位参考。

作为一部针对餐饮服务单位公筷公勺服务规范的标准,其还有两大亮点:一是“每菜一筷或一勺”,本标准提出为每道菜品配备公筷或公勺,可有效避免公筷公勺与个人自用餐具混用,更具操作性,也更有利于培育个人健康用餐行为;二是自主创新“公叉勺”,本标准倡导规范化和个性化相结合,鼓励餐饮服务单位自主创新,并推荐使用兼具叉、勺功能的公叉勺,不仅可更好使就餐者区分公筷公勺和自用餐具,也为餐饮单位的服务操作提供便利,优化摆盘效果。

下一步,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办公室、市健康促进中心将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推广公筷公勺使用,并联合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估。

餐饮服务单位公筷公勺服务规范(节选)

公筷公勺基本要求

公筷公勺与个人自用餐具可通过不同材质、形状、尺寸、颜色等予以显著区分,宜在公筷公勺的醒目位置加注标识,也可使用兼具筷、勺功能的公叉勺。相关参考尺寸参见下文。

公筷公勺应符合GB 4806.1通用安全要求,不同材质的公筷公勺应符合GB 4806.3、GB 4806.4、GB 4806.7、GB 4806.9的相应规定,有涂层的公筷公勺还应符合GB 4806.10的要求。

公筷公勺应便于清洗,能耐高温消毒,宜使用抑菌材料,不应将一次性餐具用作公筷公勺。

倡导使用

餐饮服务单位应在显著区域,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倡导使用公筷公勺;宣传方式不应影响用餐卫生。

餐饮服务单位应将公筷公勺纳入日常出餐、上菜、引导与清洗消毒等管理环节。

餐饮服务单位应配备数量充足、清洁卫生的公筷公勺。

两人以上聚餐时,餐饮服务单位应提供公筷公勺。

提供服务

每道菜品均应配备公筷公勺。

公筷公勺应随菜上桌,随菜撤离。

公筷公勺在菜品盛器内应合理摆放,便于取用,避免污染菜品。

服务人员应引导就餐者使用公筷公勺。

服务人员发现公筷公勺被污染或与个人自用餐具混用时应及时更换。

餐饮服务单位还应为在餐桌熟制的菜品配备生料专用公筷公勺。

自助餐食应配备与菜品一一对应的、便于取用的公筷公勺,并配备单独摆放的托盘或托架。

服务人员应使用公筷公勺为剩余菜品打包。

餐饮服务单位宜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公筷公勺服务提供流程,并纳入服务人员日常培训及管理。

清洁消毒与存放

公筷公勺应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附录J进行清洁消毒,并符合GB 14934的要求。

公筷公勺应设置专用存放区域,保持清洁卫生,便于取用。

公筷公勺参考尺寸

公筷

公筷长度宜270mm~320mm,

生料专用公筷长度宜320mm~350mm。

公勺

公勺尺寸应比自用勺尺寸大,勺头宜宽50mm~65mm、长60mm~75mm。

具体大小应与菜品盛器相适应。

公叉勺

公叉勺勺头宜宽50mm~65mm、长60mm~75mm,勺头前段呈叉状,使之兼具勺和叉的双重功能。

具体大小应与菜品盛器相适应。

公叉勺外形样图

其他公用分餐工具

其他用于分餐的工具宜大于自用餐具。

具体大小应与菜品盛器相适应。